說來也奇怪,這些不愉快的事情都發生在悉尼以外的地方。第一次是在墨爾本。
在墨爾本三天的第二天晚上,因為遊覽結束得比較少,晚上便一個人在市內閒逛。想去的地方,基本都能順利找到,沒有走太多彎路,聯邦廣場、聖保羅大教堂、聖帕特里克大教堂、菲茲洛公園、庫克船長的小屋、56年奧運賽場什麽的都溜達到了。
夜幕已垂,我正走在Spring大街上,看到離我不遠處正前方的路口有個乞丐在向每一個路人討錢。這名乞丐和一般老老實實坐在街邊舉一塊牌子充分顯示弱勢的乞丐不同,他生龍活虎、身材健碩、聲音洪亮。前面的努力均告失敗之後,當我從路口經過時,他自然也上來和我搭話。一口澳式英語的excuse me,并問我有沒有一些change。我和以往一樣,對上來討錢的人搖頭擺手,然後繼續走我的路。
我一邊向前走,一邊還能聽到身後的excuse me,本以為這是他在招呼其他的路人呢,但是越來越覺得不對勁,這聲音怎麼一聲比一聲近呢,而且一聲比一聲憤怒?回頭一看,發現這傢伙正健步如飛地跟著我呢。沒有幾步他就追到了我的身邊,這時的語氣遠沒有剛才聽上去客氣了,他說:你一看就是外地人(我看上去顯然是),是來墨爾本玩的吧,你身上肯定有錢,給我點吧,硬幣沒有的話紙幣也可以。這哪裡還是乞討呢,我連忙說No又加快腳步繼續走,他便繼續跟,一邊說給點錢吧一邊說我不會傷害你(這是promise還是threat)。儘管我是獨自一人走夜路,但好在身處主幹道,街上還有些人。於是繼續No下去。他覺得我是真的不會給他錢了,也就放棄了。
這次乞丐遭遇倒不算危險,只是有些不舒服。不過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是該避免獨自夜出,尤其到偏僻之處。但是,在那樣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裏,趕上這樣的機會真挺容易。就在第二天晚上,我要從Swanston大街走到南十字星火車站去坐機場大巴,穿過一條基本漆黑無人的小路,路上有家同性戀酒吧,酒吧門口站了好幾個穿著詭異、叼著香煙的人。我從他們身邊經過時,還好他們沒有跟我說話。